2023年3月2日 星期四

3/1──宗教研究3

這學期根瑟老師帶大家看《宗教百科全書》(Encyclopedia of Religion, Second Editon)裡面的〈宗教研究:概述〉(Study of Religion: An Overview)。

今天提到宗教學是怎麼出現,有些因素,本篇作者認為第一個,要有像「大學」的研究機構,是以生產、傳播專精知識為主的單位,而且在嚴密制度中出現了經過審核驗證的權威性,所以能消除影響普通知識的錯誤,並且能產出高於一般知識水平的解釋方式。

第二個是思想家用歐美語言中「宗教」(Religion)一詞,將「實踐」(practice)、「主張」(claim)和「組織方式」(form of association)歸類在一起,然後查看由此產生的現象,是否可設定為學者合適的一個研究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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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當中有些值得思考的問題:

1.難道在「大學」這樣的機構出現之前,人類並無法進行嚴謹的知識研究嗎?那大學裡面,又因為具備哪些因緣,可以生產出高於一般水平的知識?

1.1如果將「大學」放在當今宗教圈來看,像是佛教大學,它是列在宗教圈裡面談,還是教育圈裡面談?那是以行政體系內來看。那如果是以學生來看,如果就讀者是宗教人士,那是站在信仰的角度,還是受教育的角度?

1.2制度當中的「權威性」是怎麼被形塑出來的?如果以現今來說,不離開考核,那就一定不能離開數字與評分,而關鍵是:如何能在校園中真正取得「知識」,而非「分數」。

2.我發現西方學術上的特點,就是善於分析、論述、歸納、分類。這好像跟文化底蘊也有關聯性,像是很多中華文化的傳統與精華,有些好像也難做類似的嚴密動作,像是氣功、中醫當中的把脈、武術拳法、書法、禪修意境......等,這跟從物理、物質界面切入,探究一切事物與現象,差異頗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