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3月23日 星期四

3/21──梅洛之語5

一、跟著文本的脈絡

有的時候重要的不是讀了多少,而是有沒有真正抓住作者的心意。他為什麼要這樣說?他想要傳遞的是什麼?他是基於什麼樣的背景與前提下,說出了那一段話?

如果沒有回到第一手的資料或文本,大多都會遵從作者以外的他者解讀,那些真的會是作者本人的原意嗎?這樣的問題也同樣在佛教圈當中出現。

如果光是讀經典可以嗎?能否憑藉自力而趣入佛陀密意?是要依循佛陀的傳人還是遺留下來的經典?人會不會有誤?文本會不會有誤?所以一直以來,好像多少都會有所偏重,有人偏向依師,有人偏向依文。

另外一個重點。我們在讀文本的時候,我們是怎麼讀的?我們是用誰的視角在讀?會不會有的時候,看一些文本會很難懂,明明都是中文,但一個字都無法吸收。維倫老師說,可能是我們有太多的「預設立場」,透過閱讀原本,可以把預設的東西,邊讀邊拿掉,或是暫時擱置。

雖然有些文本的作者是異國異地,但可否從中尋覓到對人整體共通性的描述,這樣一來,外國人看莊子,我們看康德,就不會有質礙性,因為其中都會論述到身為人相同的經驗本身。

二、人的顯現

我們「人」是怎麼出現的?今天聽到兩句話,很有收穫:

(一)關係是讓人完全顯現的基礎。必須有另外一個他者存在。
(二)一個人要be,需要relatedness。

一個很重要的課題:「如何進入讓人顯現的關係?

當治療師與個案相遇,如何能讓個案顯現出來?治療師就扮演著重要的「他者」。個案的經驗能否被真實地還原,還是再一次地被誤寫。說實在,個案是不了解自己,治療師也不一定了解個案,要讓所謂的「真實」重現,究竟倚靠誰的目光?

三、詮釋與言說

節錄維倫老師所說:

「心理學」是追求事實的真相。
「現象學」是對於根本的理解,而不是對實在的理解。
那個「根本」不存在於某處。那個「根本」很難被指認,那個探問本身也是一種詮釋。「言說」是一種帶出與創造。只有對原初的探問,但沒有最後的結果。這個探問是本體論的問題,不是知識論的問題。

試著去想:「這個不斷探問的存有者,到底是什麼?」

四、實例探討

案例一:小孩往車陣裡面衝。

小孩的經驗:喜歡車的經驗。
家長的經驗:孩子這樣做很危險,要馬上制止。
如果就這樣單純制止,孩子的經驗有被理解與說明嗎?
沒有,小孩只認識自己:這樣做是危險的,但沒有認識到原來自己喜歡車。

案例二:搶別人東西。

小孩的經驗:喜歡那個東西。
家長的經驗:搶別人的東西是錯誤的。
如果探究言語上的差異性,小孩那一方接收到什麼?
可能是:喜歡那個東西=搶別人東西=是錯誤的。

小孩會如何被形塑出來?我們會把對方的意向刻畫成什麼樣子?
是喜歡車的經驗還是危險的經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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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倫老師說:
指稱對方的內容必須和對方的經驗結合。

提問:在教導中會不會失去父親的威嚴?那要如何展現父親之優越性?

維倫老師分享自己經驗:

孩子還小的時候,有一次小孩回嗆。心想:如果也是這樣嗆下去,
這層關係將會這樣延續下去。

於是決定幫忙買腳踏車,帶小孩去環島。讓誰來教他?危險會教他。
讓雙方減少對立,而是變成一個team,具有同一個方向。
只要一出去,老大是誰就自然呈現。
轉移戰場。不要一直出現在同一個戰場。
後來有一段路程,孩子真的是完全貼著維倫老師走,不敢超前。

如果我們跟孩子玩「加碼遊戲」,我們一定輸,因為他們可以「毀滅自己」。
(什麼是「加碼遊戲」?
比如,父親說:「再不聽話,我就不理你。」孩子一開始可能會聽,後來有可能不聽了。
於是父親再加碼:「再不聽話,我就打你。」
再加碼:「再不聽話,你就滾出去。」
有一天,孩子可能就真的走了,再也不回來。那就輸了。)

用語言說出對方經驗,就有機會達到同步。
用語言或是感受,製造出同步的經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