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3月31日 星期日
3/29重疊與交織的照顧現場
一位女兒C提到最近母親S因病需要特別照顧,一般聽來,可能只是女兒在表述照顧的勞苦,然後聽者就從慰問辛勞、鼓勵支持的言說切入,大概常見的話語就是「辛苦了」、「一段時間會比較累,過了這段時間就會好一點」、「這樣很孝順啊」、「偶爾還是要有自我喘息的空間與時間」、「也要好好愛自己」⋯⋯等,結構大概不離開同時身為女兒與照顧者角色合併的理解,但其實真正癥結或卡點就在這個地方。
以前聽維倫老師說過,父母原先是位在家的頂端,但如果遇到老病,在同一個家中,現實的位置必須下來,讓孩子能上去,但問題是,那樣的「下來」容易嗎?因為孩子不管多大,在父母的心中永遠都是孩子。
再加上,C的弟弟B沒有伴侶,目前住在原先家中,所以只要B在的一天,S就會過著母親角色的一天,這個事實,不會因為S老病有所影響,甚至還有可能因為S發現母親地位不如以往,會更加抓持任何展現母親照顧孩子的機會,鋌而走險做很多超越目前體況能做的事,這對S來說,是一種應該,也是一種責任。
如果生病前,S在家中就是主導地位,當軸心角色褪去,臨對的是女兒的前來,而且那種來是一種「類凌駕」的靠近,這時對S來說也很矛盾,一面是養育長大的女兒,一面是還在養成的照顧者,角色在交織與切換,有時是無法完全抽離與分離的,往往衝突就會發生在當孩子因母親病況而有所要求母親時,這時就會發生「當女兒照顧者遇上病者母親」的情境───照顧者的角色蓋過女兒角色時,母親是不一定會將母親角色乖乖放下,好好當一位病者被照顧,母親地位依然佇立。
我給出的解法是請女兒C多表達母親曾經的付出,說很感恩也很滿足,然後在家中刻意留一些可以輕鬆做到的事,讓母親在復健過程還是有些事可以做,不會讓母親的位置在家中蕩然無存。
我發現,當新增了這樣的觀看後,對比過往的話語結構,就不會那麼匱乏與距離感,也會更能感受到在這個局當中每一個人的處境。不知不覺就靠近了他們。
3/27恩夫人的啟示(二)
老師話鋒一轉,聯想到這樣言說空間被抑制,也可能出現在當今香港人的處境中,如果延續下去,可能會出現很多心理方面的疾病,就存有結構上來說,和當時的恩夫人是相似的。(課堂中剛好有一位香港同學被老師問到,同學說這幾年自殺與刀殺的人數比例的確有升高)。而要如何能得到言說空間呢?或許,重點就不是要發表什麼巨大的論述或抵抗,而是「持續說話」、「維持說話」,老師說實際的作法可以做一些瑣碎的街訪,比如訪問民眾對當地公共設施或生活日常的看法,利用這樣的瑣碎交談來改變阻隔交談。
有同學提問說,所謂的「民生」和「民主」還是不同的,而老師回覆說在治療裡面,看起來也是跟個案在閒談,但這樣的閒談,不只是閒談,是有目的性的,因此乍聽之下是閒談,這其實是一種「技藝」,是要去訓練的。如果有這樣的言談,會讓人比較健康一點,要用新的東西來聚集能量。
老師曾經說過因為現象學心理學的角度,彷彿就坐在現場的第一排,有幸能和佛洛伊德這些前輩或大師級人物,一起親自看著個案的存有,當時聽到老師這樣說,其實沒有太大的感觸,但或許因為旁聽老師上課一段時間,並且也嘗試用來對身邊遭遇的人進行觀看,發現,漸漸對這段話有點同感。
老師在這學期特別選用了在心理治療與精神分析的原初時期,治療者與個案之間互動的文本記錄,來比較一下老師的觀看與我們的觀看,有何差別。其實歸結來說,是在看「顯現」這件事,個案顯現到底是什麼東西,比如:當我們對著個案的狀態說「這是譫妄」,我們以為是在做事實的描述,但其實並不然,真正顯現的,其實只是治療者與個案之間的關係。
當我們從文本切入,就像是想像出一個場景,僅是看著他們兩者之間怎麼演的,並不會佛洛伊德說什麼就是什麼,馬上被那些語言拉走,而是回到談話的現場中,一般的自然態度,會認為心理治療是解決問題,所以就要找到問題的根源,但從現象學角度,是在互動上產生作用,同時被記錄下來的,還有那個場景無法被捨棄的結構,也是因為如此,才能平行看到其他的場景。
還原的話語會用「如同」,但不會用「是」,
2024年3月30日 星期六
3/26心案現場
有些人吃飯一定要用筷子
有些人騎腳踏車一定要穿釘鞋
有些人會在意別人是否有道歉
如果只是
把這些個人的獨有
哪裡哪有正常與不正常的差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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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B看起來跟以往不同,表情明顯僵滯,沒有笑容,行走速度比一般快,彷彿有一件很想做的事。後來到工作場域與同仁C提出,希望C能對於某件溝通的事件能道歉。但因為C當下比較忙碌,所以不太能很自然輕鬆地互動,因此讓B感受到即便有道歉的動作,但沒有感受很深刻的真誠。
由於B過往在人際互動上,都會呈現出一些困難,不太能有很正常且穩定的交友情況,再加上本身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,因此在口語表達中,會帶有一些被診斷出的症狀,比如:易怒、情緒不穩定⋯⋯等。
因為我剛好就在B與C互動的現場,因為發現情況有點不同,於是帶著B到辦公區另外的角落聊聊。在聊的過程中,讓B能感受到處境被理解,而不是遭遇到慣習面對的指責或追究。
最後,等B離開後,我就跟C說一下B曾經因為病症所遭遇的霸凌與法律訴訟,我說B對自己的觀看,已經被社會上兩種具權威者所牽制了,一個是醫師對病情的判定,一個是法官對罪行的判決,這樣的人,應該很難擺脫掉身上的標籤,也因此會更讓自己及周圍的人認為B自己就是病者的身份;但就我來看,我不太會說這就是因為什麼樣的疾病,而是會去看B到底是以什麼樣的方式而活著,既然活著,他在尋求什麼東西?我覺得,他只是在追求一種人基本應該得到的尊重與平等,基於這一點的欲求,很多人也都會,所以這並不是一種病態,而是一種常態。這樣跟C說完之後,C也比較能理解到B的處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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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說K同學也有上維倫老師現象學心理學的課程。
3/25──業果16_倒數第二堂
這一路走來,透過基礎法類的打磨,有把過去曾經學過的精華與自己認為的重點,都盡可能地分享出來,有些比較難,有些比較容易吸收,往往就是看著同學的反應,來確定他們吸收的程度。有些時候的眼神靈動、專注、震撼,每一個細微的變化,都是我思考下一步該怎麼教學下去的參考依據,看起來是在教學,其實也是一種自我提升。
或許對大多數人來說,第一次要學懂不容易,但能在一開始學習的時候,就先把一些關鍵的內容掌握住,總是一件好事。
2024年3月26日 星期二
2024年3月25日 星期一
2024年3月23日 星期六
2024年3月22日 星期五
3/20恩夫人的啟示(一)
一、回到文本展開的世界
在現象學的角度,我們不會說「她是⋯⋯」,如果用「是」,就代表已經是,所以會用「被認定是」。現象學中,會把「現實」、「實在」、「真實」擱置起來,而「回到現實」其實是要跟周圍的人聯繫起來,要曉得,「現實」其實也是被形構出來的。當如果過度套入線性因果關係的描述中,其實就很容易被封存在一種僵固的結構中。
二、事實抑或幻覺
問:很難確定對方講的內容,到底是幻覺還是事實?比如:個案說的到底是事實還是幻覺?應該如何判斷?
答:不可知也不可得,唯一可以確認的是:「現在對方說當時怎樣怎樣⋯⋯」,而假如對方說「當時看到很多蟾蜍,很可怕⋯⋯」,顯現出「當下」對方就是「恐懼之人」,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,而描述指涉出的「當時很多蟾蜍」,這一點是不得而知。雖然兩邊都是呈現可被確認的事實,但往往我們的習慣是先去確認當時有沒有蟾蜍,而忽略掉當下對方正在恐懼當中。
因此,不同的回應,建立的關係就不一樣,如果我們的回應是:「如果真的有很多蟾蜍,那應該是很害怕吧!」這時,我們的重點,就不是彷彿當一個偵探,去確認當時有沒有蟾蜍,而是放在此時此刻與對方的共在,當這樣回應,這時對方的經驗就會被共享,雙方就容易產生連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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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總結來說,做的就是「擱置實存(事實),回到顯現」,現在當下對方對我顯現的狀態就是一個「害怕之人」,而不是「幻覺之人」。事實會有兩個,一個是害怕之人,一個是到底有無看到蟾蜍,那為何我們都會偏向後者而忽略前者?
三、原來「是」是被問出來的
有同學舉帶孩子的經驗,提到父母問小孩時,問話的方式也會決定出小孩的反應。或許,小孩並沒有辦法很理解父母的提問,很可能小孩回應的是父母問話的「口氣」或「方式」。
比如:父母問:「褲子怎麼這麼髒?是不是有人從後面推你?」「就是你後面那個人推你,對吧?」「那個人平常就很霸道,對不對?」這樣一連串問下來,孩子通常會怎麼反應?
老師也舉了一個親身遇到的事件。有一次,看到一台車轉彎,但沒有注意到騎著小車的小朋友,結果母親一看到,馬上就很激動地指責司機,怎麼沒有注意到小孩。如果這時,母親也很慌張地跑來問小孩說:「有沒有怎麼樣啊?被撞到有沒有很痛啊?」這時,小孩得到的經驗就是「被車撞到的經驗」;如果母親只是很淡定地扶起孩子,說:「沒事,那我們慢慢走回家吧。」這時孩子得到的就不是一次被車撞的經驗。
由此可知,我們的經驗,其實是被建構出來的,而且還可以經過反覆多次的重構。
|經典話語節錄|
應該要學的不只是結果,
而是學習如何抵達那個結果。
3/18不得不背著
2024年3月21日 星期四
3/16與陸仟肆的一天
1.1 病人與信徒身份的關係有何差別?
1.2.1 心理治療就是針對你的,佛法為何沒效?因為覺得跟「我」無關。
2024年3月19日 星期二
3/14──生死說63
3/13 Anna O.的啟示(二)
2024年3月18日 星期一
2024年3月13日 星期三
3/9主法共修3
2024年3月12日 星期二
3/8──探討我執7
2024年3月9日 星期六
2024年3月6日 星期三
3/6 Anna O.的啟示(一)
當A發生在B之後,一定是因果關係嗎?為何我們會自然地套上因果的關聯性呢?雖然會有關係,但不一定是直接的因果關係,就只是其中的一種可能性而已。因此現象學做的,會先擱置因果關係,因為因果關係是我們自己添加上去的——僅是可能性之一,對比「這就是Fact」,兩者是不一樣的。
3/4斜槓與歪樓
2024年3月5日 星期二
3/3緣起見與無害行
前輩們通常最常說的就是「我以前的經驗如何如何⋯⋯」「我以前閱人無數⋯⋯」,雖然如此,但我也看過有些前輩,雖然也是經歷豐富,但從來不會把過去的經驗掛在嘴邊,而是永遠保持全新的觀察與觀待。雖然過往的經驗可以參考,但如果將其視為評判的唯一標準,那就會完全遠離了佛法中的緣起觀。
2024年3月4日 星期一
3/2主法共修2
2024年3月1日 星期五
3/1週五志工課_總結篇
今天應該算是週五志工課程的總結最終篇,聽到大家的分享後,有以下幾點關於學習方法的分享。
一、綱要式的掌握
要從整體與支分的關係來做學習,比如:東西放在一起的時候需要分類,鍋具擺在一起,調味料放在一區,兩者之間不會混淆在一起,而兩者都屬於廚房內使用的器具或物品,所以廚房是整體,鍋具和調味料是支分;或是想,我們去大賣場購物的時候,應該會先大概規劃買哪一類的東西,接著會到那個分類區去尋找,再沿著標示尋找到單一想要購買的物品,這就是沿著整體到支分的一種思考模式,學佛也是如此,法類與法類之間應該是分類清楚的,不會東一塊西一塊,兩者混淆不清;或者是,在學習的時候,針對某一個法類太過深入,而忘記目前所學內容在整體佛法架構是屬於哪一個環節,進而容易導致「見樹不見林」的學法狀態。
所以具體的做法,就是在學習時,應該先看看整體要學的科目有多少,再沿著科目找到下面的子科目,而在閱讀內文的時候,應該時常回到這一段的標題看一下,了解一下現在當下所閱讀的內容和標題之間有何關聯, 時常性地回到標題來做思考,可以有助於我們練習掌握抓住重點的能力。
二、宗因喻的學習
「宗」就是所謂的主張,在佛法的論述當中,會有非常多的主張,比如:「應該發願往生後要投生到西方極樂淨土」。以上是一個主張,但背後支撐的理由是什麼?「為什麼往生後要投生到西方極樂淨土呢?」「為什麼一定要去?」「去那邊有什麼好處?」「如果真的要去,應該要怎麼去呢?」
所以有沒有發現,當我們說出主張的時候,經常性地會缺乏背後的理由,當如果對理由想得不夠透徹、深刻,很有可能我們主張的力量會很薄弱,當別人說不同的想法,或者是提出疑問或質疑的時候,我們就容易產生動搖或者懷疑,關鍵就是因為我們對理由還沒有進行深刻的確立。因此當提出或聽到某個主張時,應該先想想背後的理由是什麼,當理由越想越確定,或者是越來越堅信,乃至可以從各種不同的角度來成立主張的理由,這樣心中對主張的確立感就會不斷提高,乃至最後從心中發起一種堅固不動的信解,這就是我們經常聽到的「定解」。
因此我們在學習的階段,就可以開始練習思考或找到主張背後的理由,而格西的開示當中,如果仔細看,應該會發現主張的背後都有一個理由,而我們就應該嘗試把格西講的理由特別標注出來,仔細地想想:「我心中是否認同這個理由?」「對於這個理由,我有沒有哪邊不太認同?」「那我自己想的理由呢?」藉此來做對比。
三、聚焦性的關注
在學習時,最忌諱的就是所緣太多,一下要做這個,一下要想那個,沒有一個切切實實、自始至終關注的聚焦點,因此心容易發散。對於初學者來說,不用要求學得快、多、廣,可以在自己現有的程度及條件下,把一個概念好好學好,靜下心來仔細地想過一遍、再一遍,慢慢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,這樣才比較容易內化成自己的東西。這樣做有一個好處,至少捫心自問時,內心是有內容的,而不會心裡虛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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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顧及大家學習進度一週一次,好不容易在課程時學習狀態到頂峰,隨著時間一天一天過,就開始下滑了,因此想到可以每天錄一點點音,請大家每天保持對內容的學習與熟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