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死亡是法性嗎?
光是要確定這一點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。要真的說服自己,死亡是終將到來的。無論用任何方法都無法令其退卻,只要有生,就一定有死,如果真的不想死,其實很簡單,就不要生,但問題是:能不生嗎?
特別的是:為什麼看到死因就會覺得特別嚴重?如果只是一般的死因,比如生病、自然老死,好像會覺得沒什麼,但如果是特殊死因,像是有人被槍擊甚至分屍,我們都會覺得很聳動,但問題是同樣面對畜生的屠宰,為何覺得是自然的?好像隱隱約約地會認為,那是一種自然現象,但明明都是生命,為何人和牲畜有形成差別性?
二、什麼才是真正對別人好?
身為佛教徒,利他好像已經變成一種慣性,或是想要養成的美德,但問題是:有沒有仔細想過什麼才是對他人真正的好?如果只是一如往常地給予世俗上的利益,那真的是好嗎?會不會因而增長更多對現世的留戀與貪愛?給越多,反而越有害。也因為這樣,格西在這邊提到要對他人開示無我的道理,這樣才能稍稍減少繼續深陷輪迴的可能性。
三、不能忽略他者自身的業力
我們往往會過度地放大自我,認為自己扮演著他人的「重要角色」,但事實上,我們真的只是助緣,最關鍵的還是他者自心上的業力,那通常是最容易被忽略的,因為那根本看不見、摸不著,但它其實一直隱隱作用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