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3月28日 星期五

3/25論文口試

終於迎來畢業的口考,是一個階段的象徵性告終。考試前,看著外面的菩提樹大道,想著,這個地方就是四年以來學術能力養成的基地,有密集上課的緊繃感,有上課深入討論的熱烈感,有收穫新知的新鮮感,有在無人圖書館及研究小間苦讀深思的無數夜晚,還有跟指導教授討論研究方向的美麗時光⋯⋯一晃,就到把論文完成了,也進入口試了。會緊張嗎?我想,只是把所寫所思,如實呈現而已。

進入口試當中,只有我,和三位口考委員,沒有旁聽眾。當沿著投影片一張一張說明,我嘗試把當中的關鍵提出來。對於口委們的讚美,我好像沒有太深的撼動,或是說,我想著,總是有要修改的地方,但面對修改,也不是一種抗拒或怕被挑毛病及問倒,只是試著站在和口委一樣的立場,對我寫的「論文」本身與涉及的議題,進行討論與關注,如此而已。就像是一場學思研討會。

最後,口委們討論後,決定通過,並給了一個不會再被討論的分數。

2025年3月25日 星期二

3/24冰釋

算一算,從2023/3/2算起,這753天的日子中,我們都處在冷戰或冷淡的狀態中,始終沒有把話講開來。今天總算。原來,一個關係是真的需要時間、耐心、修行來修補的,我想我們都有所準備,都在自己的緣起點上,往內修持,不簡單。

那一種「冰釋」的經驗很特別,特別的涼,好像彼此之間,什麼都沒有了,通透感十足,身心像快速電流般交替傳遞,好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,抑或是,原本有的那些,也只是雙方的心逐步構建而成的。當門一打開,完全沒有內外、自他的份際。

一生當中,少有的經驗,特別記錄下來。

我說:「也要很感謝你」、「我學習到很多」、「也算是我的貴人」、「我知道那一句話的重量」。

3/23接地

關鍵不是艷陽不是高照
而是那一份持久與堅持
這是一項
如此接地的工作

一方面貼著大地
一方面接引眾生
那是一塊將來
要走過的路
要踏過的徑
要邁過的境

|紀錄鋪設植草磚|

2025年3月22日 星期六

3/22行苦與脫苦

今天做七承接上次講的壞苦,提到了三苦當中的行苦。行苦的特徵是無法自主,最大的無法自主是人一定會老、病、死。那種不可控、被制約、不得不,充斥在生活與生命當中。雖然在夾縫中有小確幸,想刻意維持或放大那些幸福,但總是得面對消逝與衰敗的一天。當然,可以在擁有的時刻中享受或珍惜,但怕的是,過程當中衍生出貪愛和執取,終究還是會引發出痛苦的滋生。

更甚之,死亡後的投生也是無法自主,是由往昔的業力推動。此處,補充了《道德的重量》當中提到軍官射殺軍醫的故事,以及最近社會上討論的愷愷虐童事件,這都是「無法自主」的狀態;身為軍人就不得不執行上級的任務,身為無法得到父母完善照顧的愷愷,就容易面對到危險的置身當中,而我們在無限的生命流轉,也有可能,將來因緣成熟,會成為軍官,也會成為愷愷,或是成為兩位被稱為惡魔的保姆,其實把整個生命線拉長來看,我們彼此的生命其實沒有差異太大──只要沒有脫離無法自主的狀態,都會走到相似的處境當中。

而佛法所要講的,其實就是怎麼離開這樣的苦,進而得到快樂,而這樣離苦得樂的走向,就是希望未來比現在好,所用的詞是「增上生」。那要怎麼樣現在比過去更好?未來比現在更好?漸漸脫離束縛?關鍵是讓內心的煩惱及負面情緒減少或減緩。

這當中可以留意的是:我們經常性地會在原本事物上,添加不屬於它原來本質的東西。比如:面對愷愷事件,它的本質其實應該是孩童被保母虐待致死,但一般大眾或輿論增加出來的,最明顯的是對保母的憎惡與無法忍受,原本旁觀者只是旁觀或是看著,但當不知不覺捲入之後,留下的除了在法律、社會福利、孩童照顧上的變革或改進之外,還留下一層很厚的社會憤怒。那或許就是在原本事件上添加上去的東西。

3/21 Soul Leader

今天某個因緣,思考到「靈性陪伴」這件事。

所謂的陪伴,是否是一對一的關係,還是多對一的關係?就像在諮商的療程當中,如果沒有記錯,應該都是一對一的,而且是有一個固定安排的療程,走完才會換下一位心理師,一般外人是不會介入或干涉的,就連督導也不會直接接觸到個案,頂多是給心理師建議,甚至,有時心理師對個案的理解或執行的治療方式,是外人不會看懂,乃至有可能會產生誤解的。

這讓我反思到:一個人的靈性成長需要如何妥善地被陪伴?如果過多的建議或是介入,真的是好的嗎?那這和佛法當中提到的廣聞或是希求不同善知識,有沒有相關聯或相抵觸嗎?如果真的要尋求不同的善知識,有沒有什麼地方需要注意的?

3/20心類學複習

最近進入密集的心類學複習,嘗試不當成題目累加型的反覆回答,而是從中還能持續保持對問題的探問與思考,希望不僅僅是僅僅如此,而是從中得到一些新意。

3/19存在現象學心理學5

一、僅僅如此 vs 多出來的

有兩句描述:

「我抬頭,看到天空中有一頭大象!」
「小明抬頭,指著天空說,有大象!」

有可能是像大象的氣球、或是像大象的雲、或是要搶救大象而把大象吊起來⋯⋯等,如果有這些描述的前提,要先有氣球、雲⋯⋯等。如果要進入現象學態度,就要能夠區分「僅僅只是」的面對,和超過only而增加出那些東西的一種面對,要嘗試看到:對觀看者的呈現當中,被觀看者被稱為大象的一種呈現。

而那些多出來的東西,也不是不對的東西,也不是要去否定掉的。如果有人說:「其實你沒有看到大象,那是投射」,或是說那是跟潛意識有關、跟原生家庭有關等等,但現象學並不會這樣說,現象學會說旁邊有很多多的東西,讓它呈現為大象的東西,如果做現象學還原,就會看到這些東西。

和一般心理學的角度相比,比如:國慶時,噴射機呼嘯而過的聲音,心理學的解釋就會是刺激進來,大腦解讀這是噴射機的聲音,而現象學會認為:這是用不在現場的經驗來解讀現場的經驗,那是一種矮化當下直接經驗的一種做法。現象學的說法會是:我在聽到戰鬥機的聲音,有某些東西讓它成為戰鬥機的聲音;再比如眼前看到一個杯子,心想這是一個杯子,它在這裡對我呈現,當中含有一個信念,等一下出去不會看到,再回來原處,還會再看到杯子在原本的地方,那個信念是:「它會在、它會是」。

而如果直接面對它,會看到其實有很多超過的東西,構成了那個現場,這就不是一個心理學的機制,因為還沒到那塊領域當中。(心理學慣用的角度是:對世界的認識,是在腦袋裡面,賦予這個那個的存在,然後這樣看那樣看)依照心理學的說法,即是用非直接經驗來說明直接經驗,這時就會貶抑直接經驗。心理學的觀點認為:直接經驗如果要有意義的話,就要在大腦裡面運作,比如:感冒的話,一般說「冷到」,但會從醫學角度說是細菌感染,然後是被哪一種細菌感染、疫苗注射等等,會有另外多的東西在說它是什麼。

再回到杯子這個例子,如果說「這是一個杯子」,其實這是被構成的,它不是原本就是杯子,就像當遇到敵人的時候,杯子會變成攻擊的武器,這時有另外一個東西構成它,那就不只是杯子了。那些作為杯子的實存,以及時間性的連續想像,都是多出來的。這當中並沒有取消杯子的意義,只是從「它是一個杯子」變成「它對我呈現為一個杯子」,其中關鍵是「呈現」。

在心理學的知識脈絡下,看成杯子是我們賦予意義的,像是光線打到杯子上、視網膜成像⋯⋯等流程,這些種種都不是直接經驗。就像看到太陽在移動,但哪一個人可以直接感覺到地球在轉?看到IG的照片時,是看到那個人還是那個人的照片,還是看到照片的呈現而已?還有「我」的樣子,有被真正看過嗎?「我」的樣子應該是經過反射而看到的。所以到底哪些是原本的僅僅如此,哪些是多出來的?

二、現象學態度

有兩個版本:(一)進入同樣角色之上的觀看。(二)看到「小明看到大象」的這件事。一般常見討論的焦點都在「大象」這個物件上,去確定物件的真假,但現象學不只討論大象,而要討論「那個人」──他是誰?看到天上有一頭大象的人,是由天空中的大象來定義那個人,所以不管是幻覺或真實都是對的──他都是看見大象的一個人。

比如:他/她恨爸爸,爸爸是可恨之人,而恨爸爸的是兒子/女兒,這時討論的重點不是為何要恨爸爸,而是要先看到可恨與被恨之間的關聯性。這當中有兩層關係:親子關係、恨與被恨的關係,這時好像就沒有那麼簡單,只是在單純討論爸爸,以及為何爸爸被恨,而是要找到形構出爸爸被恨的這個結構為何。

雖然同樣是現象學,但胡塞爾的角度偏向杯子的「杯性」,不在於杯子是藍色的、杯子是不銹鋼的、或是杯子有蓋子⋯⋯等,而是要把杯性描述出來。而海德爾的論述,著重作用上面,杯子在那個場域當中所呈現的,以及在整個關聯整體當中呈現。其實胡與海兩者都是在談「呈現」,以及「起構成作用」這件事。

三、實徵與實證

一般「實證」是屬於自然態度,而「實徵」當中的質性研究,並不是走「實證」的那條路,但仍然是實際經驗,是具體可徵的經驗,非形上學的,所以會用「實徵」一詞。對於實證主義而言,會認為現象學方法,是沒有經驗基礎的,在實證主義者的想法中,僅僅分為兩塊,實證與非實證,如果不是實證,就一定是非實證,沒有中間地帶,但現象學要走的路徑,恰巧也是回到直接經驗,但又不像馮特走向實驗心理學的那條路,所以說是非一般實證的「實徵」路線。

2025年3月20日 星期四

3/17癌症心理學5

宛霖老師今天上課引用《負傷的敘事者》(暫譯,目前無中譯本)(The Wounded Storyteller)一書,講述癌症患者的身體語言。

那生病的身體有什麼好談的?但其實「身體不是沈默,但是它不會說話。它不使用語言,但會招來語言。」( The body is not mute, but it is inarticulate; it does not use speech, yet begets it.)那要如何聽到身體的語言?

老師舉了幾本美國著名醫療人類學家凱博文(Arthur Kleinman,1941~)的研究和著作。當中提到凱博文研究中國文革後的身體疼痛經驗,發現在那個大時代的背景下,當時的中國人是用身體疼痛來表達內心的憂鬱,而提出了「社會受苦的症狀」(symptoms of social suffering),意即身體要說的是文化的故事、因子,是如何摺進身體裡面,在那個文化裡面是否有不可言說的受苦經驗,只能用身體的疼痛而呈現。

老師還舉了凱博文另外一本著作《道德的重量》,當中提到一位被診斷有PTSD的戰爭軍官為例子。當進行治療到一個時間段時,他說不想再繼續療程了,他覺得問題不在這些症狀上面。那為何這位軍官想終止呢?後來才知道,原來當時在戰爭中,為了要攻佔敵區,進入一間醫院,看到一位軍醫,軍醫知道生命即將結束,大無畏地舉起投降的雙手,面對那雙清澈的雙眼,軍官為了要執行任務命令,於是開槍射殺敵軍的軍醫,爾後,那一雙清澈的雙眼就一直反覆出現在這位軍官的夢裡。

對這位軍官而言,如果將症狀去掉的話,那些在戰爭上失去的生命就沒有意義了。因此,那不只是身體的一種受傷,而是道德上的一種受傷。有時的受苦,是只有自己一個人才能知道的,這時候不是只安慰說:「這不是你的錯」、「當時也是逼不得已」,而是需要一種「見證」──我們跟他一起看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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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還提到四種普遍的具身/體現的問題(Four general problems of embodiment):

• 控制(Control)
• 身體關係(Body-relatedness)
• 與他者關係(Other-relatedness)
• 欲望(Desire)

再將四個問題用四個象限呈現,而分為四種身體。(後面兩個省略)

第一種身體:規訓之身(The disciplined body)

身體遭遇到第一個危機:失去控制,當這時會想把控制權拿回來。所用的方法即是完完全全地遵照醫囑,目標是為了「我要痊癒」,大部分是出現在初診斷或診斷中的病人。而如果遵照醫囑,代表失去對身體的控制,與身體是分離的,並不會聽身體的聲音,跟身體是沒有感情的,就像機器一樣。

經常出現的語言,都是跟醫療相關的字詞,比如:我今天喝了多少安素、晚餐吃了什麼、血球數量多少、昨天退燒、藥名是什麼⋯⋯等。即是把身體當成客體、物體,和身體是遠離的,個案並沒有在說故事,只是在說醫療的術語。目標只是想當一個好病人,完完全全的一個好病人。這時如果沒有控制好,會對醫生、自己、世界憤怒,而臨床上要讓患者找到可以控制的部分,提醒哪些部分其實有做好。

第二種身體:支配型身體(The dominating body)

這時會覺察到身體不可控制,對於這樣的身體會是憤怒的、分離的,而且和別人的關係是拒斥的,也會對他人失控,且憤怒會朝向照顧者與醫療者,藉由力量來定義自身。通常會在癌症晚期、末期會展現出來,呈現一種「生命鬥士」的狀態,會戰到最後。臨床可以做的是嘗試承接住病人的痛苦,即便這時的憤怒是無的放矢的,要試著知道患者在當下唯一能做的就是憤怒,其他旁人做什麼都沒有用,有時只要留在現場看著個案就可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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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臨對患者的心態及疾病敘說:
  • 有時病人準備好了,但我們沒有準備好。看到沒有看過的現場,會嚇到、愣住,其實病人都會感覺到。當個案已經把身體都交給我們,但我們有準備好嗎?要如何面對?
  • 要照顧別人之前,要先照顧自己,比如:寫日記。不是僅僅單純嘗試把自己寫出來,而是對自己的一個探問。很多樣貌的呈現,是下筆前不知道的,一邊寫一邊才展開,寫完才會知道,隨著書寫不斷解構自己,這就是書寫的原理。
  • 說自己故事:有兩個部分,一個是說故事者的自己,一個是被說出來的自己。這兩個會有一個距離,此時就會產生出一個反思的自我。書寫也是如此,會有一個反思的角度,打開一個可能性與想法,更何況是兩個人的對話。
  • 對病人而言,能讓病人在說的過程,找到屬於他自己的可能性。
  • 病人其實大部分的對話,都在回答醫生的問題,和自己的個人故事是不同的,在生成醫療專用的術語的同時,其實已經開始遠離自己的故事,而自己就會漸漸消失在裡面。因此,讓個案能說出故事,是心理師很重要的工作。

2025年3月18日 星期二

3/16很少進口

原來一張卡片可以有很多故事,原來幾句話也可以有很多深意。

很少從他人的觀點看自己,而且是那種很認真且深刻的觀察角度。通常都是自己幫自己總結,從自己的生長脈絡看回自己,但今天能聽到別人的反饋,是一種很特別的感覺。

當中的特別還有一種,原來彼此的生命是相互映照的,看起來是獨立的他者,但其實自與他當中,都不斷地彼此投射與納受,讓之間鮮活地活著,也不得不面對,我們都無法獨立而自存。

這大概是少數聽到很抽離分析式的總結角度,抑或是,也很少有人幫我做總結。

我大部分都在出口,很少進口。

2025年3月17日 星期一

3/15活著與沾黏

 今天做七開示,跟大家分享了余德慧老師的《生死學十四講》。從書中可以得到不同於一般的觀看視角,特別是對於難以描繪及無法輕易觸及的生死議題。

人因失親而哭,因為失親會活生生地從人活著的感覺裡,把原本跟已逝親人在一起的部分扯開。如果那個人一直跟你在一起,你不會想念他;直到那人不在之後,當他從你「活著」的整體中扯離的時候,他才會像夢一般地出現,而你的思念是從他離開的那一剎那開始。如果當初跟他在一起非常快樂甜蜜,一旦他離開,你會非常痛苦。在一起的快樂中,埋藏著一個令我們害怕的狀態,害怕著對方離開。

說起來也奇怪,什麼時候才開始重視身邊那些容易被忘記的人們?而且是真正重視。天天在,沒感覺,永不在,感覺才醒目地被顯現出來。原來這些的容易,也是從不容易,慢慢變現出來的。

「活著」本身是一個連續狀態,但是我們真正的處境卻是隨時都可能面臨死亡的斷裂。連續的存在體與將來可能面臨的斷裂,形成很大的緊張衝突。這種緊張和衝突會使人們產生兩種反應。

一生當中,很少有這種斷裂的感覺。死亡的這種斷裂,是一種「硬扯」,把我與親愛的他者硬生生地扯開,一種不得不。另外一種類似的,是情人的分手或夫妻的離婚,那種的斷裂,比較像是其中一方決定的,或是雙方協議的,不是來自一個有力的死亡他者迫使的。相同的經驗,分開都是緊緊的沾黏之後,面對撕裂性的分離,當然,不捨、難過、悲傷等等,都是附著在分離之上。就我經驗來說,分手比死亡更難以釋懷,因為明明對方還活在世上,但形同一個遠方的熟悉陌生人,不能得知、無從探問,只能懷著沒有指向性的祝福,活在分離的相聚當中,通常只能在夢裡會合。就像余老師舉了自己的例子:

我跟前妻離婚是十幾年前的事,最近有一回在夢中,我夢見自己帶著太太到處尋覓房子,找到一間木製屋後,上了二樓我跟太太說:「我們住這裡好不好?」太太說:「好。」我看她一眼,突然嚇了一跳,夢中的人竟是我前妻。我醒過來後,看見我太太躺在旁邊。這個夢並不意味我偷偷地想念前妻,我想,緣盡情已了,想念的部分應該是沒有了。可是很顯然地,我無條件地認她當作我太太這事情是真實的存在。也就是說,她從來沒有離開過我,雖然我們有手續上的離婚,但那顯然只是世間的一樁事情。真正的關鍵很可能是,不論你如何恨她,或是永不跟她來往,她依舊黏貼在你「活著」的整體中。作夢很容易出現這種現象,在夢中,我們會毫無條件毫不考慮地認某人。

什麼是一種「黏著」的狀態?是一種皮膚黏在肌肉上的那種?還是把手機貼膜黏在手機螢幕上?有沒有發現,當黏久了,我們還會區分二者嗎?不會,會認為是一體的。

以下這一段文,值得深思: 

如果我們已經看出人必然會遭逢斷裂,但我們又以連續的姿態活著,那麼,我們有沒有可能既不走斷裂的路,也不走連續的路,而活在一種過活的狀態中?

2025年3月16日 星期日

3/14好奇與關注

一個小孩進到寺院,不怎麼吵鬧,只問了幾個問題。

看到觀音的木像,問這是什麼?
看到布袋和尚的木像,問這是什麼?
看到西方三聖的畫像,問這是什麼?

在這麼多的對境當中,為什麼會對這些對境抱持關注與疑問?
那背後有一股推動的力量,畢竟能夠好奇的東西實在太多了。

3/13思路即道路

今天跟一位法友互動。

隨著他的語境中走,看見學法者在行走的歷程,所遭遇的置身與脫開。環境原本是讓人可以生存的,但同時也是讓人消失的。如果內心有正法,不管遭逢什麼,總是有路可以走下去,因為思路提供了活命的可能。一般說「沒有路走」,應該指的是心裡面過不去,想不通。

如果到後來,沒有心力、能量繼續維持對正法的聞思修,內心終將枯槁下去,特別是,如果已經發心不再追求世間種種的修行者,那是一種無比的煎熬。

2025年3月13日 星期四

3/12存在現象學心理學4

這兩個禮拜討論的,是把胡塞爾的東西,放在當時馮特與詹姆斯的年代中思考,去理解為何胡塞爾會發展出現象學心理學的路徑。在那個時代背景中,是拒絕形上學,在思考知識與哲學來源上,認為並非來自靈魂、精神,而是要落入「直接經驗」的論述當中。

在這樣的討論中,會面對兩個問題:什麼是直接經驗?要如何研究直接經驗?難道是用心理過程研究心理過程嗎?心理作用不會影響被研究的心理作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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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馮特的觀點,自然科學是砍掉主觀經驗後剩下的半個經驗,其最終還是不得不走向自然科學心理學,他想要解決的是研究心理作用,但能不被心理作用影響,於是就切割、切割,一個一個來看心理知覺上的反應。

那以詹姆斯的想法,他覺得只能用反思法,那是不可避免的,那該怎麼辦呢?只能仔細描述,一次一次修正,最後達到系統一致性、整體性的描述,但過程中又發現假設與心理經驗有所差異,所以在整本書寫完後,推翻掉假設。雖然對詹姆斯來說是失敗,但對胡塞爾並不是失敗,反而指出這是一個自我認識的現象,即是需要進入一種詮釋學循環,不得不設定一個起始點,爾後再做修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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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胡塞爾是怎麼操作的?分為兩種態度,一個是自然態度的意識作用,一個是現象學態度的意識作用,將兩者分離開來。

比如:
那是一個杯子 vs 對我顯現為一個杯子。
那是一位憂鬱症的患者 vs 那是一位經過診斷評估後,被斷定的一位憂鬱症患者。

還有一個經常被討論的例子:當世界上所有人類都消失時,月亮還會存在嗎?還能說那是月球嗎?當我們說「那是月亮」之時,彷彿已經將自身抽離掉,僅僅指著外在的月亮,說月亮在外鏡上是存在的;提到藍色天空也是如此,討論藍色天空是屬於境的那個方位,還是存有在內心這邊的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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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象學態度之相關整理:
  • 要把「因為所以」懸擱,所以書寫時,不能用「因為所以」。
  • 面對杯子:只是僅僅面對著杯子。
  • 有些東西是超過的,那些就不是「僅僅面對」而已。
  • 要嘗試發現多的東西,那些都不是僅僅面對而已,有些是被建構出來的。
  • 比如:以前發生請一位高僧助產,高僧僅是讓孕婦維持一個姿勢,在一安靜室內觀呼吸,當時的經驗僅是如此,類似催眠的經驗;如果後續加上五行的觀念,就會認為跟孕婦面向的方位有關,所以要往左一點,或往右一點,而這些都是多出來的,不屬於當初的「僅僅如此」。
  • 自然態度是在語言系統當中生成的。如果僅在圖像經驗當中,會離開自然態度。如果過渡到潛意識在作用的說法,那就會進入「潛意識為因,現象為果」的說法,那就出現因果作用的安立,變成了自然態度。
  • 其實多的不是錯的,也不是沒有作用,只是要認清那是被建構出來的,跟「認定那就是事實」是不同的。比如:憂鬱症不是一個事實,那是被建構的過程;需要探討憂鬱症的診斷是如何出現的?被稱為憂鬱症的人是如何被指認為憂鬱症?或是觀看醫藥史,某些藥物的作用是被加上去的,不是原先原本即是如此。
  • 胡塞爾做的是從世界靠「現象學心理學」到達「超越現象學」,再透過「超越心理學」回到世界。
  • 不是從事實性的東西得到理解,而是使用現象學方法,還原本質結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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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述「懸擱」:
  • 那要如何懸擱?其實沒有推翻那些看似事實性的說法,只是先把那些擺一邊,比如:小明是過動症的宣稱,就會先被懸擱起來,要做的是直接去面對個案。
  • 小明是一個過動症小孩 vs 我就是如此這般經驗小明是一個過動症的小孩,這兩種態度不同。
  • 你說他是一個過動症小孩。我看到的:原來你是這樣經驗他是一個過動症小孩。
  • 要描述出來的其實是下面的ground,那是要看出一個形構作用。
  • 「懸擱」和「歸納」有所區別。歸納主義是將相同特性的放在同一類,但還是離不開因果關係,而且歸納是暫時的,只要有反例,就會被推翻,但如果是本質,但不會被推翻掉,而現象學是要把因果關係拿掉。
  • 現象學態度 vs 內省法,現象學態度已經改良了,避免心理作用干擾心理作用的情況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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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結: 
  1. 原來心理學不是單純想像的心理學。心理學有它自己出現的年代背景,以及需要克服的挑戰。首先,需要避開落入靈魂、精神層面的那些形上學的論述,而進入觀察直接經驗。
  2. 在觀察經驗當中,又必須解釋清楚:「經驗主體」和「經驗對象」。
  3. 這時,就出現一個大哉問:如果「心理作用」要被研究的話,能像石頭一般被研究嗎?研究石頭時,是從自然科學態度把主體抽離開來,這時的石頭是和研究者的心理作用切割開的。
  4. 那石頭必須要有奠基的基礎,所以需要將「物質」或石頭相關屬性補充進來論述。
  5. 但因為終究還是要回到「經驗主體」上的研究,所以還是得面對心理作用干擾心理作用的可能性出現。
  6. 如果要認識現象學態度改良了內省法上的不足,那還要先了解內省法當中不足的狀態是什麼?如果越了解內省法的不足,應該越容易看到胡塞爾闡述現象學態度的重要性。
  7. 上述和自身學習佛法當中的某些內容,也有暗暗相通之處,比如:他是壞人,是指那個人本質就是壞人?還是「當下」「對我來說」是壞人?如果觀待的條件,加上時間和觀察對象,好像「他是壞人」的這一點,就是多出來的,因為他的本質並非如此。
  8. 再者,當討論觀察內心時,佛家使用了「正知」這個概念,彷彿是一個監督者,觀察著內心的狀態,倘若如此,也需要解釋正知與內心之間的關係與位置。

2025年3月12日 星期三

3/11中組研討告終

今天是表定最後一次的中組研討,就這樣,從2023/9/5到2025/3/11,告終。

一個階段的結束,象徵另一個階段的開始。回顧起來,不一定能記得某幾次的某幾題的某幾個答案,但不會忘記的是一種履行與堅持。

這是一個中繼站,是一個轉換口,朝向更高思惟法義的高峰望去。這中間,養成了謹慎面對題目的態度,以及不落入馬上尋求答案的習慣性操作,就只是,細細地看著題目,想著,問著,說著,試圖不偷渡過多的個人判斷或一言道斷。

回想當初,我問法師:「有需要完成什麼樣的工作或達到什麼效果嗎?」
法師回覆:「主要是釐清題意、討論有哪些思考方向。」

法師,我完成了。謝謝法師當初讓我有機會學習與承擔。

3/10癌症心理學4

今天是聽三組同學報告。聽完發現臨心學弟妹們製作投影片,以及報告的素質挺高的,一方面投影片內容非常簡要,而且投影片畫面非常乾淨。

除了對同學們的報告有印象之外,對宛霖老師提出的問題,更是打入內心。老師問了以下幾個問題,以及提到的重點如下:
  • 如果已經把個案概念化之後,那要如何實際跟個案談?
  • 如果個案已經是在否認期,照會了心理師,那心理師可以給什麼樣的幫助?難道去了之後,只是再次確認個案的確是在否認期中,然後呢?
  • 如果知道這些理論框架之後,那可以怎麼做?
  • 如何「共在」?什麼是「共在」?
  • 如果明明知道個案時間不多了,聽到個案講了可能完成不了的大夢,會願意跟個案一起在大夢當中嗎?會不會最後個案墮入深淵當中?那我們呢?
  • 有的時候,最艱困的是:不知道這個夢會怎麼演變?還有,有一天的結束不是結案,而是死亡的一種結束。需要了解的是:這就是一個個案面對死亡的呈現。
  • 可以體驗一下失去語言的經驗,其實病人是很少使用語言的,而且生活節奏是很緩慢的,和一般日常生活的度過是不同的。
大部分讀完個案研究之後,只是多一個個案了解而已,不一定可以用在自己個案上面,能產生真正利益或靈感的個案研究不多,但至少可以讓自己想想:可以得到什麼樣的養分?

碩士生需要培養的能力:具有批判思考能力,提出問題,並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。當這些知識都具備後,還需要思考一下:這些知識應該如何使用在臨床現場中。

2025年3月11日 星期二

3/9心上功夫

法師再次強調了身心分離,要試著讓心能獨立在身體之外而運作,這樣即便病痛纏身,內心依然不太受影響,況且病痛也只是身體的某一個支分在病痛,身體其他部位依舊能正常運作,比如:手腳、聽力、視力、口說等等,都沒有受影響。

還可以看看其他人,縱使身體某些功能受損,但加強或開發其他能力後,擁有著其他一般人所沒有的特殊表現,關鍵就在當事者是如何面對自己的生命,以及不拘泥在身體條件的一種自我超越。

3/8積聚皆消散

今天做七有提到「放下」與「聚散」。
為何很難放下,是因為當初抓得太緊,那要如何不抓太緊?

如同寂天論師所造的《入行論》當中提到:

「故應當遠避;遇時則喜迎,然莫太親密,善處尋常儀。」
「猶如蜂採蜜;為法化緣已,如昔未相識,淡然而處之。」

這讓我思考到「感情」,或是「情」這件事。所謂的「感情好」應該是培養而來的,畢竟一出生,我們是一個人來,對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的,那為什麼會和人產生締結,是因為我們必須在社會和世界中生存,讓社會功能得以順利運作。

有些人,對我們來說是重要的,是密切的,攸關我們朝與夕的苦與樂,甚至會認為那是「我的」,比如:我的父母、我的孩子,只要冠上「我的」,那就好像變成無法切割的一部分,很難理性地分析,他們其實也都只是獨立運作的個體,他們有他們人生的軌跡要走。

通常到了死亡這一刻,「分離」就會被無限地放大,因為這個分離好像是一種永久的分離,不會再見到的一種再見。換個角度想,如果不想分離,但又想維繫眼前這般的相處,會有可能嗎?撇開各式各樣的神話、傳說、故事,現實層面看,我們應該很難接受150歲的對方,和100多歲的自己吧⋯⋯那是一個什麼樣的共在?不得不殘酷地說,我們目前的身體就是處在不堪能的狀態,始終無法脫開老病死的纏縛,所以終究有一天,還是得面臨對方的死亡與我們的老去,說白了,只是誰先誰後的問題,本質上都是相同的。

所以,究竟說來,到底原本是「聚」還是「散」?原本應該是散的,因為倚靠因緣的緣故,所以聚合,但等到因緣消失,就會散掉了。而這當中有趣的是,我們對相聚沒有太大的感覺,但卻對分散很有感覺,為什麼明明都是事物的特徵,但反應是不同的?

或是說,為何相聚一定是快樂,分散一定是痛苦的?

3/7 I人的E化

這次參加攝影博覽會學到了。去之前,沒有想過可以遇到參展的攝影師本人,就這樣傻傻只是為了聽講座而去。後來發現,不只攝影師本人會在,而且他們是相當歡迎交流與互動的,我才發現,展覽除了作品之外,其實還有「交流」的意義在其中。

畢竟,如果只是作品本身參展出現,那跟歷史性的博物館就沒什麼差別,因為看那些史物,絕對找不到作者可以互動,但問題是當今的展覽現場,藝術家本人很有可能會在現場,既然有人在,還要用沒有人在的方式觀看或參與嗎?值得思考。

經過這段時間攝影與學習攝影,還有經營哀居,發現攝影對我而言,漸漸變成一種語言,這語言可以跟別人對話,可以產生連結,可以利用圖像,看到一些不被看見,或想被看見的。

現代人已經無法離開圖像了,文字碰觸的機會,已經越來越少了。

3/6詩意

我發現,動不動,
我就會自動切換到很詩意的書寫方式。
雖然我知道偏向論文模式的書寫會很嚴謹,
而且會去掉很多自以為是的自我色彩,
會相當客觀且富知識性。
但有的時候的放鬆與任性,
是讓自己的思緒狂奔,
有那麼一點機會,
停下來,靜一下。

3/5存在現象學心理學3

這一次維倫老師帶我們看回現代心理學的初始人物,威廉・馮特(Wilhelm Wundt,1832—1920)和威廉・詹姆斯(William James,1842—1910)。

針對講課的內容,以思考與問題呈現:
  1. 對於馮特而言,如何區分「 心理學」與「自然科學」?
    1.1 心理學和自然科學研究的對象有何差異?
    1.2 直接現實(immediate reality)和間接現實(mediate reality)有何差異?
    1.3 馮特建立的心理學,是脫離哲學,卻不是往自然科學靠攏,更不是其中一支。

  2. 馮特為何要主張「直接經驗的全部內容」?
    2.1 馮特認為每一個具體經驗包含「經驗對象」和「經驗主體」。
    2.2 即是包含「呈現給我們的內容」和「我們對此內容的理解」。
    2.3 以石頭為例,把石頭視為獨立於主體的自然現象,是經驗對象。必須要從我們的石頭經驗中將主體因素抽離或抽象化才有可能。
    2.4 由於自然科學是研究從經驗整體中抽離主體活動後留下的對象,而心理學就被說成是關於主體的知識。
    2.5 但馮特不認同以上看法,馮特認為外在經驗,總是與主體的理解和認識功能相連。

  3. 既然與主體無關之經驗對象的自然客觀過程,只是一種將前者抽象化後才有的結果,那麼自然科學就需要訴諸「假設性補充概念」 (hypothetical supplementary concepts)來使其知識成立。
    3.1 自然科學透過建立物質的客觀屬性(objective properties)概念,來「補充」那抽離主體活動後之對象的內容,並成為「外在世界」之知識的基礎。

  4. 如果接受了內在經驗與外在經驗不但可以相互區分,且各自獨立自存,並以之規定內在經驗為心理學的研究對象,那就會落入難以說明內在經驗與外在經驗之間關係的困境。
    4.1 需要回答內在經驗領域的研究方法,以及內在與外在之間的聯繫。
    4.2 內在經驗領域的心理學主張「內省法」為其方法,但無法獲得穩定資料。
    4.3 馮特認為心理學奠基在最根本的經驗現象上,即「伴隨所有經驗的意識, 而在這經驗中,對象正在被呈現給一個主體。」

  5. 確認心理學、自然科學與精神科學之間的關係?
    5.1 心理學相對於自然科學是補充性的(supplementary), 相 對 於 精 神 科 學 是 基 礎 性 的 (fundamental),相對於哲學則是預備性的經驗科學(the propaedeutic empirical science)。

  6. 馮特直接地駁斥了將心理過程奠基於生理過程的心理學。馮特有一段話:
    一個從純粹生理學定義開始的心理學,不是依賴於經驗,而是像早期的唯物主義心理學一樣,依賴於形上學的預設。這種立場在心理學上是無效的,因為它從一開始就將心理過程的因果詮釋(the causal interpretation of psychical processes)交給了生理學。  
    但生理學至今還沒有提供這樣的解釋,由於自然科學和心理學看待現象的方式不同,它將來也永遠無法做到這一點。顯然,這種被轉化為假設性大腦機械學(hypothetical brain-mechanics)的心理學形式,永遠無法作為精神科學的基礎發揮任何作用。

    6.1「心理生理物質主義」的看法不從直接經驗出發,就會倒反心理學與自然科學的地位,經驗內容及其過程的問題,就被指派給了自然科學,如生理學和神經學。
    6.2 當不在直接經驗中的物質性成為基礎時,對於自然科學來說,主體等同於身體。因此,心理學被定義為一門必須確定直接經驗依賴於身體的科學。

  7. 馮特一方面拒絕奠基於物質主義的心理學,另一方面又採用物質主義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,是否會有矛盾?

  8. 結論:就心理學做為經驗研究之學科為言,「以直接經驗為對象」「意識作用認識意識作用」等兩項給定的基礎,的確形成了現代心理學發源 脈絡裡的基本問題。

    然而馮特對這兩個問題的回應,卻導致了將心理學定義為所有認識之基礎的心理主義,以及最後走向他本人所反對的物質主義心理學。

以上,若用自己理解的語言描述,其實這當中的討論,是將心理學這門學科「定位」與「分科」。要先確定心理學的位置,如何確定?必須確認心理學研究的對象、心理學本身所站的位置、其研究所依賴的理論基礎以及資訊來源。

而要如此界定,需要將心理學、自然科學、精神科學、形上學等彼此的關係與差異做出區別,到最後討論的:依然是心理學如何研究心?心為何物?心所依賴的基礎?如何觀察心?如何將心的論述,成為可被信賴的知識體系?所採用的立場與觀點為何?

以上,只是整理出維倫老師課堂上,闡述馮特的觀點,另外一大塊是關於威廉・詹姆斯的主張。可說,這次上課,知識量很濃厚。(想到老師說的,看完文獻或上完課,要用自己的理解,嘗試用語言描述出來)

2025年3月6日 星期四

2/27~3/4六天參學

那幾天可算是行程相當緊湊,很難想像比他們兩倍大的歲數,還可以跟上他們的節奏。等到回到台灣才發現,我經歷一項鐵人的考驗。

一開始,我還在思考,要用哪一種語言風格寫下心得,一種是行政規格,一種是詩意風格,我選擇了後者,但也醞釀著前者。

雖然稍早已經寫下了十三個第一次,但我知道那只是起頭而已,很多驚奇和新奇都在等待發芽中。

總結下來,我發現我話真的不多。

在前去的途中,大多為了怕司機開六小時的車程睡著,必須刻意開啟某些無關痛癢的話題;到了第一個佛學會,在用完齋第一次被請上法座後,我只說了一些勉勵當下大家所做,還有回答問題時提到憶念死亡;到了第二個佛學會,兩次重要發言,一次設身處地感受他人感受,一次提醒「聽聞」的重要,其他時間,我記得都盡量處在聆聽和觀察狀態。(對了,還有回程時,經過了解來龍去脈後的二手再次提問)

我好像都在角色切換和觀察角色。只是想著我是怎麼來,我在哪裡,我是誰,我要去哪裡,我該做什麼。

所以會有聽長老策勵到忘記晚上有共學;不把自己當外人看,緊緊跟著行程跑;用上身體的全部感官細胞,融入在三層樓的空間中;在月光下進行man's talk;在暗色雨棚中接住蹲下的心;偷偷地按住膝蓋和比個大拇指;把全部非AI的資訊,在不使用AI分析的情況下,進行整理歸納分析,並找到自己的置身所在;還有處理極度殷重後的肚子絞痛與思索複製移植的可能性。

這當中,我最無法忘懷的,應該是禮拜臥佛時,頭頂貼著大地的自身消融,還有塞滿觀景窗的求法眼眸,只差我沒能機會把這一幕變現成最新的貼文分享。

我看見最純最透的一種渴求。那一刻,我好像也不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