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5月29日 星期一

5/25──前後世15

一、無常法的分類與事例

無常法可以分為「色法」、「心法」與「不相應行法」。而針對「色法」(或稱物質)再請大家舉例討論其組成的因緣。同學列出三個:人體、眼鏡、環保衣服。

針對三者,條列其組成條件,受精卵為人體之主因、鏡片與鏡架為眼鏡之主因、寶特瓶為環保衣服之主因。而主因與助緣的差異,在於假設有很多助緣,但沒有主因的話,那一法是無法形成的,比如:有健康的子宮、助產士、營養等,但如果沒有受精卵,是絕對不可能成為人體的。

此外,有一個延伸思考讓學員有點難思考。

我問寶特瓶是否是環保衣服的主因?(他們回答:「是」。)那我請同學馬上準備一個寶特瓶,指著眼前的寶特瓶問:「那這一個寶特瓶會是環保衣服的因嗎?」(他們一開始回答:「是」,但後來想一想回答:「不一定」。)我說那問題來了,如果第一個寶特瓶不一定,第二個應該也不一定,第三個應該也不一定,那到底哪些寶特瓶才會成為環保衣服的主因?
(事後回想:在初學近取因與俱生緣應該不能問這種延伸的問題,應該先把主因與助緣的差異釐清就好。)

二、結合修行來思考

或許會有人覺得想這些寶特瓶的因果,跟修行好像不太有關係,事實上思考原理與脈絡都是相同的,那要如何結合修行來想呢?可以想:那我當下所造的善,是否可以成為我投生淨土的主因?要如何造集,我的業才會成為修道的主因呢?
由此可見設定「目標」及規劃「眼前下手處」的重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