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是公家機關,想的多半都是如何在程序上,
完成一步一步的作業,以達到個案的現實面需求,
但往往因為供應面廣且必須普及化,
所以不得不把個案的複雜度降到最低,
更多更深的層面就無法面面俱到,
特別是內心及生命意義的觸及。
換言之,
如果用各種現世利益考量的面向,
令個案得到最適切的照顧,安養餘年,
不過各類人世間的糾葛不清,
並沒有在臨終前處理完備,
那有些的遺憾與內疚,
會不會就這樣銜著到來生?
所以仔細想想:
利益一個人
到底需要多深遠才算利益?
到底能多深遠才是究竟的利益?
在彼此有限的有緣中,
怎麼發揮最大的意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