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遇到的是一位母親M,說她的兒子B前陣子往生了。
我:「請問B怎麼往生的?」
M:「是被刺傷的。」
我:「刺傷?是被誰刺傷的?」
M:「是被B的女友G刺傷的。一刀下去,就是要害,所以送到醫院已經不治了。」
我:「那⋯⋯沒有走法律途徑嗎?」
M:「有去警局做筆錄,也有提供證詞。但目前沒有打算提出告訴。」
我:「喔,為何沒有打算走進一步的途徑?」
M:「因為G已經懷孕了⋯⋯」
我:「那肚子的孩子是B的嗎⋯⋯」
M:「目前還不確定。」
到這邊,我發現,隨著事件的展開,我邊聽,有點招架不住,因為一方面沒有遇過這類的案件,劇情複雜,心情更複雜。眼前的母親M,既要面對兒子B的死亡,而致死者是B的女友G,而且G還有身孕,重點是目前不確定是懷誰的。
M的提問是,需不需要做一些解冤結的事,因為往生的兒子遇到這類的事,應該也是難免會有怨。
後來,經過一段時間的互動,M說目前的打算,就是不管如何,先照顧G和肚子裡的嬰兒,無論如何,先生出來再說。我聽了,順勢說,支持她現在的想法,而目前最好解怨的方法,就是「母愛」。偉大的母愛是展現對兒子B的愛,也是對G的愛,畢竟G也是B曾經愛過的人,而且目前G也沒有地方可以去,也只能讓G有一個暫時安住的地方,如果真的要走法律途徑,G沒有經濟支持,也沒有原生家庭支持,最後也是走不下去的。
透過這件事,也想著G的處境,失去了原生家庭,也可能是不小心讓男友致死,又懷了身孕,到底人生的下一步該何去何從,我覺得這不太能是這個年齡層可以荷擔的沈重,雖然不想,但已經背負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