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體、壽命、資財最終都將遠離,但如果我們因此而棄捨三寶,那麼死後都將持續受苦。這個地方值得思考的是:既然這些我們在意的東西最終都會捨離,但為何會在捨離前緊緊抓住,然後反而會在關鍵時刻選擇把三寶棄捨掉?
二、說明依據之重要性
為何宗大師在此處強調學處的依據?一方面將聽說過的學處確認來源,一方面將列在《略論》當中的學處都一一標示出處,由此可看得出大師對教法來源的嚴謹,也可推知大師對三藏的博覽與精通。
三、棄捨與虧損之差異
如果(一)為命而棄捨,或是(二)表面沒有棄捨三寶,但又認定三寶以外的世間天人等為皈依處的話,這兩種情況就算是「棄捨」皈依。除此之外,違背其餘的皈依學處,只是虧損,而非棄捨。
問答當中,選了第三:想成為佛弟子一定要參加皈依法會嗎?還有第六:思維佛功德,應該以何為主?這兩題,有空可以參閱書中問答段落。
今天將皈依法類教學完畢,有一種特殊的心情:「喔,把一個法類完整上完了。」這樣的心情前所未有。(後來再仔細翻一翻,好像漏講了法功德和僧功德,下次補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