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設個案是未滿十八歲,離家出走,這個時候在安置機構遇到,一般結案時的預期是什麼?是希望個案能夠回歸家庭,還是希望能培養獨立養活自己的能力?但如果是在家中被性侵,這個時候還希望要回歸家庭嗎?
其實不管之後是成為哪一類人、從事哪一種工作,其實都不會離開一個結構,就是「尋求保護」與「逃避傷害」。有可能會成為大哥的女人、會著急找男友或發展出複雜的性關係等等,其實回到個體的結構上來看,其實需要的可能僅是一個晚上的夜宿與一餐的溫飽,這對一個未成年少女來說,極有可能是一個簡單卻達不到的奢侈追求。
這個時候,能給她的,或是她能夠實際眼前用上的,可能只是如何發展人際關係、建立交友圈,或是如何談好一場健康戀愛,過高的理想或過深的意義追尋,可能就不是她眼前最需要的。
二、把握契機
如果個案是高三女同學,即將和已出社會的男友同居,如果僅剩最後一次面談機會,想跟女方談如何做好安全措施,要怎麼切入話題而不讓個案感到不自然?
應該可以從女方的角度想,這個時候的男友對她來說的重要性是什麼?如果已經進入這樣的局,女方會想跟男方談做好安全措施嗎?那心理師要怎麼談進去呢?如何才能讓女方拿到主控權?
因為還剩一次,維倫老師講了兩種方法。第一種,比較另類,可能不是一般心理師會做的。第二種,是埋下伏筆、建立連結。要如何種下一個因緣,讓個案能深刻不忘這次的面談因緣?
細節不說,但我在旁邊聽,我發現,前者是引發個案的高度投入與興致,後者是站在生命長遠發展的角度,事先設好多重因緣,期盼不久之後的將來再次會遇。
三、不要操煩
老師說他當心理師最大的改變,就是變得不操煩了。不然,像華人的傳統,總是會認為多幫別人設想是一種美德,但老師認為,先不要設想好,等到對方真的有什麼問題時再應對,有的時候要鐵石心腸一點。
當老師邊講,我就想到以前和老師相處的一幕,參見:2022/11/29寫的〈等待〉(https://tinyurl.com/2zplgfmh)。老師的身教讓我學到了不躁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