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1月12日 星期三

11/7辨析常住物

今天下午比丘戒研討到僧物分為:常住常住物、十方常住物、現前現前物、十方現前物。

首先,就必須處理「常住」一詞的定義,常住是指寺院所在處嗎?我們討論時,就推到一種極端,就是如果只剩下一位法師安住,寺院的物資依然是常住物嗎?還是變成個人僧物?或甚至,最後變成居士進駐寺院管理了,他們所使用的還是常住物嗎?如果是,那這樣會不會用到僧物?因為最早施主供養的心意是提供給當時的僧眾?

再者,如果從常住領了東西自己使用,比如:領了一包衛生紙,那這一包衛生紙可以提供給非志工、信徒的俗人使用嗎?請問這一包衛生紙的屬性會更動嗎?會從十方常住物,變成個人僧物嗎?如果變成了個人僧物,俗人是否就可以受用?

當然,這個問題,還會涉及到物質的屬性是怎麼被安立上去?安立之後,有更動的可能性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