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5月26日 星期二

5/20 釋量論16(上)

一、重點
  1. 「由有能饒益」是用來解釋「因」對於果的形成一定能產生饒益;「常隨彼轉故」則是用來解釋「特殊」,在任何情況下,果一定要跟隨著因而運作。
  2. 承上,如果是特殊因,果一定要跟隨著因而運作的話,那一個月後的小樹苗,一定要緊跟在一個月前的種子而運作嗎?不一定,此時就需要用特殊因當中,關於「續流」的第二種解讀來理解。
  3. 而之所以沒有在「常隨彼轉故」就直接加入續流的概念,是因為要討論一些非續流的例子,比如:屬於俱生緣的特殊因。
  4. 雖然沒有所緣緣,就不會有眼根知,但是所緣緣並不是扮演眼根知是否持續存在的主導角色。
  5. 緣瓶眼根知不一定要跟隨在紅瓶之後,因為可以跟隨在不同的瓶之後;但是對於眼根而言,緣瓶眼根知都必須跟著同一個眼根之後。
二、收穫
  1. 眼根知的前面續流既是眼根知的近取因,亦是特殊因,而眼根是眼根知的俱生緣,也是特殊因,所以特殊因可以不只一個。
  2. 所緣緣受損,並不會導致眼根知受損,反之,如果眼根受損會導致眼根知受損,如此一來,可以說眼根是眼根知的特殊因。
  3. 有人將特殊因解釋為「無可取代的因」。
  4. 一般在解釋一個名相,都是先確認定義,然後找相關例子;而此處特殊因的段落,《釋量論》只用了「常隨彼轉故,由有能饒益」兩句來說明,對我們來說不容易理解,所以我們才會找不同類型的例子,嘗試套用到定義當中,來更加理解特殊因的內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