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0月17日 星期五

10/15能詮聲與所詮義

今天大組共學主要討論一個具有爭議的問題:耳根知能否證得所詮義?

一、
如果認為可以證得,需要考慮:以證得貓頭鷹的眼根知為例,眼根知可以透過直接證得貓頭鷹的顏色和形狀,間接證得貓頭鷹,而貓頭鷹的顏色和形狀與貓頭鷹有著緊密的關聯性,可以說是一體的,而且世間人也會說「我有看到貓頭鷹」,因此而說眼根知證得貓頭鷹,沒什麼問題。

但是耳根知呢?以證得描述瓶的聲音的耳根知為例,描述瓶的能詮聲和瓶本身,兩者並非一體,關係並非如此緊密,如果要說直接證得描述瓶的能詮聲,間接證得瓶,這樣說合理嗎?

這時,如果有人說,描述瓶的能詮聲和瓶,兩者有緊密關聯,因為我們是在瓶之上,貼上「瓶」這個名稱,但問題是:我們是貼上「描述瓶的聲音」還是「瓶的名稱」?應該是「瓶的名稱」,而非「描述瓶的聲音」,所以有緊密關聯的,應該是「瓶的名稱」和「瓶」兩者。

二、
如果認為無法證得,需要考慮:以執翠玉白菜的分別知為例,如果是來自早上到故宮看到翠玉白菜的眼根知為第一個前量,幫助生起了翠玉白菜的義總;晚上聽到新聞介紹翠玉白菜的耳根知為第二個前量,幫助生起了翠玉白菜的聲總,兩個前量各給出一分力量,而形成之後執翠玉白菜的分別再決知。若是如此,那可否說在耳根知階段,就已經證得翠玉白菜?如果說耳根知階段沒有證得,那請問後續是怎麼生起執翠玉白菜的分別再決知?

總結:

1. 因為此是具有高度爭議的主題,先不宜馬上斷定一方,而完全否定另一方的可能性,應該抱持開放的心態,容許不同的可能性。

2. 當我們說能詮聲是在描述某法的「內涵」,但其實很難說清楚何謂「內涵」。比如:以聽到別人描述「兔角」的聲音為例,我們會說有聽清楚或聽懂別人在說兔角,耳根知有直接證得描述兔角的聲音,然而兔角並不存在,所以不能說耳根知有間接證得兔角,如此一來,那當我們說有聽清楚別人在說兔角,所詮義指的是什麼?

3. 所以當我們說「有聽清楚」或「有聽懂」對方在說什麼的時候,是不是指的是我有聽清楚「描述內容的聲音」,而非「聲音描述的內容」?

收穫:

1. 發現原來平時我們對能詮聲及所詮義兩者不太能辨別清楚,當聽到別人講一段話,我們到底是聽清楚別人描述的聲音,還是聲音所要描述的內容,其實很模糊。
 
2. 關於「由有境各異,覺證各異故,彼有此有故」這一個偈頌,一開始會覺得這和「量必須是認知」的關係不大,但今天大組提到一個關鍵的連結思路:如果要作出適當的取捨,表示心中不只一個量。所以量必須要是認知,因為認知對到不同的對境,可以有不同的很多個認知生起,不會像五根,對到很多境,根都還是依然保持一個。(當聽到這個關鍵思路,好像被電打到一樣,豁然開朗。謝謝法師。)

3. 扣回到課程的主線脈絡,因為要介紹世尊是量士夫,世尊心中具有通達萬法的量,所以先對「量」有充足完整的認識很重要。


疑問:

1. 當聽到別人描述「兔角」的聲音為例,能否說耳根知有直接證得描述兔角的聲音,間接證得「別人在講兔角」這樣的所詮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