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6月6日 星期六

6/3 釋量論17(上)

一、重點
  1. 如果是特殊因,不一定是直接因,比如:在因位的種子不只對下一剎那的苗芽產生影響力,還會一直影響著後續的果,就像多生以前造的業,也會影響到今生的狀態。
  2. 特殊因對於果的影響是持續且全程的。果的本質、狀態、作用,在任何情況下,都會受到特殊因的影響,沒有一刻不被影響。
  3. 近取因一定會對果的本質產生影響,但果的本質不一定只受近取因的影響,比如:眼根受損會導致眼根知受損。
  4. 如果把某一因拿掉之後,用其他因緣都無法替代並順利生果,代表那一因即是特殊因。比如:對於眼根知的生成,如果把眼根這個因拿掉,沒有其他任何因緣可以取代眼根的角色;但如果把眼前的紅瓶拿掉,還可以用另外的紅瓶、藍瓶等取代而生起緣瓶眼根知。
二、收穫
  1. 眼根受損導致眼根知受損的影響,和因緣不足無法生起眼根知的影響是不同的。
  2. 知識性的學習,投生後大部分要重新開始學習,但是感受性的學習,一般是不用重新學習的。
三、殘問
  • 假若生起的眼根知是「緣眼前紅瓶的眼根知」,此時眼前紅瓶是否就無法被其他紅瓶所取代而成為特殊因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