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5月1日 星期三

5/1得以現身(一)

**第一堂**

維倫老師說珍貴的是經驗,希望可以把東西留下來,距離退休還有幾年而已。當治療師做到後,就知道在做什麼,比較分析後就明暸。學習理論很誘惑。但這些理論,應該是可以運用在生活上,如果出現斷裂,那就要小心了。

操作現象學還原,如果是面對一個人,就會變成一個倫理的行動。現象學應該是進入心理治療學,而非心理學。(這兩者是不同的)如果做實證心理學,到最後APA說沒有用,可能機器當中的演算法出問題,那黃金時代不就都浪費了。有沒有真正想過治療機制的ground是什麼?比如:當我們說我在做個人主義、敘事、完形⋯⋯等取向做治療,我們真的知道那些是什麼嗎?

但如果說現象學心理學好棒棒,也須要反過來質疑自己提出的主張,學術就是這樣,必須得論述出自己理論與實踐能說得通,講得過去。

維倫老師這次引用自己的作品〈作為倫理行動的存在現象學還原:以心理治療中的實踐為例〉,來跟大家分析哲學或心理學理論,如何用到心理治療的實務上。

先看經驗的現場。

**第二堂**

真正的心理治療,不是先建立理論,應該要以臨床事件所主導。
擁有比一般人多的知識,不代表就可以成為治療師。

維倫老師引用人本心理學代表人物 Carl Rogers,有一次在面對個案時,整個束手無策,跟個案說他的專業目前無法幫到對方,準備結案了,結果個案反而講出另外一件事,Rogers只有聽,但個案問題就解決了。老師問為何放棄治療,卻可以變成再治療?或許Rogers知道他自己在幹嘛,或不知道,那換成我們呢?或許在現場,但不知道現場怎麼了。

老師分析說要治療師自身說「不知道」,應該會很焦慮,很難啟口,但這是治療時刻,而不是無能與焦慮時刻,我們能夠真正做到只是「聽」嗎?我們放棄與沒有放棄的是什麼東西?「沒用」與「有用」的是什麼?

連Rogers都會說自己像是修車廠一樣,修理著一部部有問題的車,或甚至根本不知道怎麼修,那我們呢?一開始也一定是如此,只是解決問題,把個案當成一台台有問題的車,進廠維修。

如何在治療現場面對個案,
知道可以做些什麼?


有沒有一種哲學是可以行動的?
哲學理論如何放置在心理治療中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