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常「懺悔」的關鍵不在於特定的儀式或是外顯行為,而是回到根本,觀看自己是否有過失,或是更清楚說,能看到自己錯在什麼地方。
在本篇當中先提到屢次傷害他者的事實,再提及會造成這樣局面的源頭,是來自於我們任何時候都只想著我。這個地方很有探究的必要性。在眾多人選當中,我們選了「我」這一個人當成唯一真正在意的對象;在眾多區域當中,我們選了「我」所在的地方為真正關切的範圍;在所有不同眾生的苦樂當中,我們選了「我」的苦樂為最優先考量的首位。
可能在同一個時間點,同一個平行空間,有一個或是很多個眾生正在遭受相同的苦痛,或是更大的苦痛,但是我們依然還是關心著自己。
或許,我們會想:
或許,我們會想:
「那是他者的苦,跟我有什麼關係?」
「他的苦又不會跑到我身上,我何必在意他呢?」
「各人自掃門前雪,休管他人瓦上霜;
我們自己都自顧不暇了,為何還要分一顆心去管別人呢?」
「當過度地為他人付出,自己的利益會不會受損?」
我們的現狀是會把自他之間的關聯性看得很淡,甚至沒有關係。
但反過來想:我們真正不會在意他人,或是完全奉獻他人嗎?
像是慈母對自己的愛子、良醫對自己的病人、救生員對受困的罹難者,
佛菩薩對苦難的眾生,難道我們的心不能超過自我範圍,
而將他者視為重要的?
而將他者視為重要的?